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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请求与省农业农村厅联系
来信人: 朱**** 来信时间:2020-12-01
我是太湖县信丰农业专业合作社,2020年被省供销合作社评定为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社示范社。今年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项目支持,但他们只认农业系统评定的省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说系销系统评定的示范社没上动态名录。敬请省社与省农业农村厅协调一下,尽快让我们上动态名录,以使我们这些农业企业能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
回复
回复部门: 省供销社 回复时间:2020-12-04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您提出的要求将供销社系统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纳入省市级示范社动态名录收悉。
经与省农业农村厅联系,进入省市级示范社动态名录须被评定为省市级示范社,省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由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省市级农业农村等部门评审认定。供销社系统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不属于省市级示范社,不能纳入省市级示范社动态名录。
建议你单位按照省市级示范社评定要求,积极开展省市级示范社创建,争取能够通过省市级示范社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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