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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12/31 14:23:06来源:省供销社作者:省供销社阅读:【字体: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市)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方法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烟花爆竹仓储及经营网点的安全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落实人员责任,严防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农资、棉麻、日用消费品等仓储设施安全监管力度,严防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冻、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场所和周边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各类学校、办公楼、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强化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

三、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进一步巩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省社将适时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抽查。

各单位将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省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51-62663652,电子邮箱:1664047050@qq.com。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