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社:
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按照省社《2020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供发合〔2020〕9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对照《2020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的考核指标要求,除统计指标、财务指标外,其他指标需报送指标数据(具体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或文件证明。
二、部分考核指标解释
1、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数量:按近两年各类星级社数
量。
2、标杆基层社数量:按近两年总社、省社评定的标杆基层社数量。
3、国家示范社和总社评定的示范社数量:国家示范社按2018年度获评数量,总社示范社按近两年获评数量。
4、定点帮扶:按各市报送的工作总结作为评分依据。
5、产业扶贫:按各市报送的工作总结作为评分依据。
6、市级社加强宣传工作情况:按各市报送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7、普法及依法治理情况:按各市报送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三、报送要求
1、各市社要高度重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对照考核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提供的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2、请各市社于2月26日前将部分指标数据和证明材料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纸质件一式两份。
联系人及方式:夏登立,电话0551—62663651,邮箱912098776@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合作经济大厦1713室。
附件:2020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部分指标.docx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