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办发合〔2021〕2号)要求,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1日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551-62663652,电子邮箱: 1664047050@qq.com。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1〕2号.PDF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