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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编辑日期:2022/01/04 09:28:22来源:省供销社作者:省供销社阅读:【字体:  

各市、省直管县(市)供销社,省供销集团:

为全面落实全国总社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要求,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综合平台建设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以创新和优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为重点,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增加农民收入“两强一增”工程,全面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按照“为农服务运营中心+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站点”建设模式,布局建设县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网络,提升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到2025 年,县级供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运营中心全覆盖,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达到100个,为农服务站点1000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在全省耕地面积的占比达到30%,基层社的参与率达到60%;基本形成“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县域综合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系统上下“一盘棋”、线上线下“一张网”、为农服务“一条龙”,有效发挥为农服务生力军作用。

(三)建设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办法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引导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有效衔接。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策导向,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龙头带动,主体多元。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农资流通主渠道、组织体系比较完备等优势,积极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协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形成龙头带动、开放合作,供销社与社会资本共建共管共享发展格局。

功能集成,综合服务。围绕服务农业全产业链,坚持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推进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服务资源汇集、功能集聚,吸纳涉农单位和乡村振兴、信用合作等服务项目进驻,打造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平台。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特点、产业类型和生产服务需求,加强为农服务中心规划布局建设,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模式,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有序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建成一处、覆盖一域、服务一片”。

二、建设任务

为农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在县域农业产业园区和乡镇、村,有效衔接上下游产业,聚集多种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体。根据服务范围、服务功能,为农服务中心主要包括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和为农服务站点。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以建设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为契机,依托农资或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主要运用互联网工具,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将农资供应、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线下资源嫁接到线上平台,建设区域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本级系统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机械、物资等集中采购,提供“产品+服务”综合服务方案,对生产经营过程实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农业生产数据化和标准化,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二)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具备功能展示、会议培训、办公、农机仓库、农资仓储等职能区域,主要有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机作业与存放维修、粮食晾晒烘干仓储销售(或农产品深加工、冷藏)、病虫害统防统治、庄稼医院、农民教育培训、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功能中的四项及以上核心服务功能,在当地区域订单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辐射服务面积5万亩左右。逐步发展成为县域为农服务功能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经营服务综合平台。

(三)为农服务站点。具有与服务功能要求相适应的建设规模,围绕“一村一品”,提供点对点农业需求服务,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具备土地托管、农资农技服务、农产品购销、物流配送、农业机械、农村电商等功能中的两项及以上核心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一头连接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一头连接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经营服务节点。

三、建设路径

通过积极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盘活用好存量资源,大力引入社会资本,按照新建、改造提升、加盟合作等方式逐步扩展,确保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如期完成。

(一)省级龙头带动。充分利用省供销集团省级龙头企业资源和网络优势,整合服务资源、集成服务功能,承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建立农业服务大数据库,打造“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的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综合为农服务中心。一方面要按照集团现有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模式,每年新建或改造提升2-3家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并将服务站点向下延伸。另一方面,通过股权投资、业务合作、服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各地供销合作社合作,对有合作需求的为农服务中心加强对接、上下联动,新建、改造提升一批为农服务中心。到2025年,省供销集团运营管理的现代农业综合为农服务中心15家,为农服务站点不少于100家,农资、农药、农技等社会化服务面积1000万亩以上,服务功能由面向粮食主作物的普惠为农服务,逐步向全省主要特色农产品品种和地区试点推进、分步实施,并延伸到全产业链。

(二)市县统筹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依托所属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适度集中、集约高效的原则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开展通过“三个一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一是立足现有基础对目前的为农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一批。二是充分利用本系统具备建设条件的基层供销社旧仓库、旧厂房和闲置土地等,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与开展标杆基层社、“三体两强”基层社创建,薄弱基层社改造,村级基层社建设等传统工作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新建一批。三是积极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合作,优势互补、整合资源,用好社会资源合作加盟、部门共建一批。

(三)数字平台联动。省供销集团要充分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搭建运营数字农服平台,集合生产、供销、信用等多种服务功能,打造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各市供销合作社依托本级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发挥枢纽作用,为所辖县域为农服务中心提供数据交流。省级服务平台、市级信息平台、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之间要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到2025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上下贯通、联合合作”的数字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运营管理

(一)完善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为农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监督等规章制度。推动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立规范化运行机制,按照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工作指南》,完善操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为农服务中心日常运营情况、服务项目开展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研究制定区域内土地托管等服务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广泛吸纳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按照股权比例和合同约定,规范利益分配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科技服务。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搭建科技服务综合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农业科技宣传服务等宣传培训平台,加强对种植大户、小农户等农业科技服务培训,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满足农民发展生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新要求。创新“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加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培训、推广应用和科企合作,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主动参与科技特派员建设,用好科技特派员资源,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三)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引进整合涉农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农商银行等服务资源,推动建立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的金融供给能力,提升对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障能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粮食银行、仓单质押等有效方式,大力为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小额贷款、农业保险经纪、融资租赁等农业全产业链服务。

(四)打响供销农服品牌。严格落实总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及标识使用手册(修订版)要求,在经营服务场所、设备设施、产品外包装、工装服饰等的醒目位置规范推广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动有条件的为农服务中心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紧密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种、养、加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突出品牌特色,提升品牌形象。鼓励各地依托为农服务中心,探索打造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品牌,提升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供销社和省供销集团要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建设任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争取政策支持。省级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继续采用股权投资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优先支持系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凡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地区,原则上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低于50%,并集中力量支持。省社将积极争取全国总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科技等部门对接,将为农服务中心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加强与基层农业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技特派员等合作,共建为农服务中心。

(三)做好督查考核。各地供销社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做好为农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顺利实施。省供销社将加强各地指导和工作督促,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定期通报建设进展和成效;开展星级为农服务中心创建,认真总结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安徽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解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