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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供销社阅读:发布时间:2020-09-22 14:42字体【  

各市供销社,广德市、宿松县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认真履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现结合实际,就做好近期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更高。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颁布实施,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需要各级各单位认真把握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社会共治,形成监管合力。各级供销社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同各方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大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清理排查

各级供销社要加强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要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全面掌握系统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对系统内有关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配送中心、经营网点、农产品市场、学校食堂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所经营采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省社将根据省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级供销社加大对系统内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排查隐患,消除风险。

三、防控源头,强化农产品质量保障

(一)加强安全自控管理。各级供销社要督促指导社有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支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农产品认证,提高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对所属连锁超市、便利店、食品门店等农村经营网点的商品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网络流入农村市场。

(二)推进放心农资供应。各级供销社要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创新经营服务模式,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农技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两薄”塑料制品治理和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推广黄山市社农药集中配送和合肥市社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经验,推动农资企业扩大高效、环保、新型农资产品供给,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绿色生产、健康生产。

(四)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各级供销社要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和社区生鲜超市零售终端等农产品流通主体,进一步完善储藏、运销、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增强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强化质量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四、广泛宣传,强化知识普及和正面引导

按照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自媒体等宣传媒介,在系统内广泛开展以“文明节约用餐 推进公筷公勺”为主题,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落实食品安全保障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科学常识等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通过基层连锁网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食品安全辨假识假的宣传培训,曝光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其树立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营造全系统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协调,强化良法善治工作合力

各级供销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主动争取政府职能部门支持,齐抓共管,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积极配合农业、市场监督、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销售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总结报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市供销社负责总结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负责总结学院开展情况,省供销集团负责总结各控股企业开展情况,食品安全周专项活动情况于2020年10月9日前报省社综合业务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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