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围绕安徽省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ahcoop.gov.cn/tmp/Nav_
gongkainianbao.shtml?unitsid=2&types=4)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合作经济大厦19楼,电话:0551-62663665,邮编:2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省社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全年共发布信息218条,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用权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清单,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公开,本单位没有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按要求作出说明;全面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同时,加强权利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月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六稳”“六保”、深化综合改革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公开充分发挥合作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驱动作用、推动复工复产政策清单、全省系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及经济运行情况、积极应对疫情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加强灾后农资供应和农技服务、提高站位抢抓机遇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等信息。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工作信息;开设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题,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及时通报最新疫情信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扶贫联系点工作指导,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项目帮建、扶贫慰问、消费直通车等帮扶工作,在“精准脱贫情况”目录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借鉴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最小化适用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切实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章制度,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对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即有即报”,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要求报备、解读、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参考国务院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联系第三方公司开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优化目录设置,突出展示政策法规,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省社信息公开平台于12月中旬完成升级改造,成功上线运行。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省社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省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向省政务公开办报备。省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抓落实提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安徽省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印发了《省供销社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稳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整改提升,并按要求报送政务公开自评材料,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786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2020年的考评反馈情况来看,目前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发布规范度有待提升,部分规范性文件未提供下载渠道;二是本级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解读质量不高;三是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发布较少等。
为此,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梳理完善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制度,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服务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进一步推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布。积极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抓好为农服务、深化综合改革以及脱贫攻坚等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发布执行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