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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集中申报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省供销社阅读:发布时间:2023-07-11 10:22字体【  

各市、直管县(市)供销社,省供销集团:

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助力供销社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财字〔2020〕39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供销厅字〔202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集中申报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方式和条件等依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供销厅字〔2021〕5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时间、材料

(一)申报流程。各市供销社、广德市和宿松县供销社、省供销集团作为项目推荐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本系统(单位)的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项目推荐单位分别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报省供销社,推荐函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省供销社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复核,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推荐项目清单,向中国供销集团推荐。

(二)申报时间。集中申报的项目材料于2023年7月17日前报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7月17日后,采取常态化申报方式,对项目申报时限不作要求,可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项目用地土地证(或与当地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和土地预审意见)和项目立项手续(若需要)、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和近三年财务报表。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所属地区、申报年度、项目类别、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提高申报质效。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有关文件明确了项目支持范围、使用方式、项目申报、支出管理等内容,各级供销社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吃透上级政策,进一步规范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二)紧密结合“双招双引”,加强项目谋划。近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当地产业特色,紧密结合“双招双引”工作,有针对性地谋划“新网工程”项目,全力以赴抓招引、抓落实、抓见效。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各级供销社、社属企业要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实地勘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赵凯锋

联系电话:0551-62636876 152569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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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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