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省级农药储备政策以来,农药储备工作授权委托省供销社直属企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辉隆股份”)承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及《安徽省省级化肥、农药储备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913号)通知精神,辉隆股份从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出发,对农药储备品种选定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常规农药与新型农药相结合,主要用于满足年度重大突发病虫草害救治用药需求,重点储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药剂。2022年农药储备所占资金的利息及储备费用由省财政厅定额补贴360万元,不足部分由辉隆股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