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供销社: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重新修订了《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