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组字〔2019〕48号
中共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何翔等35名同志确定职级的通知
省社机关各处室: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皖组发〔2019〕7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8月23日省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何翔等35名同志套转后的职级予以明确:
何 翔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褚进乡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二级调研员;
王和义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调研员;
陈 雷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调研员;
张丽荭同志任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许所子同志任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刘 松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四级调研员;
梁 兵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四级调研员;
李 强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四级调研员;
吴 昊同志任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四级调研员;
田 静同志任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四级调研员;
赵信明同志任省供销社离退休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赵文月同志任省供销社离退休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刘 娅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洪 勇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大林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修平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 卫同志任省供销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夏登立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田恒芹同志任省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 燕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赵凯锋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家明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蒋婷婷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胡 江同志任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祥三同志任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丁方园同志任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赵 艳同志任省供销社审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张晓晖同志任省供销社审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马 峰同志任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温寒露同志任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玉琼同志任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高 燕同志任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江海泉同志任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杨 民同志任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上述人员职级套转时间自2019年6月1日开始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9年8月26日
抄送: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