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供销社,省供销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通知》(发改办振兴〔2022〕37号)、《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参与“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通知》(皖发改就业函〔2022〕26号)要求,省社研究决定,在全省系统同步开展该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响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帮扶,持续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供销社系统“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动员有关重点单位结合实际,发挥资源和市场优势开展消费帮扶,运用“832平台”、“供销e家”消费帮扶小程序积极开展农副产品销售,活动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各级供销社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关注和推动对口帮扶地区的产业振兴,抓住节日消费旺季,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口帮扶地区特色产品的购销力度,指导对口帮扶地区特色产品卖得出去、卖出好价。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级供销社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发布倡议书、举办特色活动、多媒体宣传等形式,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营造供销社系统“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帮扶浓厚氛围。
四、总结经验,做好专项统计工作。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做好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工作总结和专项统计,注重挖掘典型做法、创新模式和先进事迹等。总结材料及采购帮销情况统计表请于3月3日前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及方式:蒋婷婷,0551-62655754;
电子邮箱:gxsywc@163.com。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参与“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22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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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